評鑑項目:二、學務輔導
自評分數
評鑑指標
評鑑說明
(三)公民素養
1.重視生活輔導與品德教育。2.強化法治教育。3.健全學生自治組織之運作。4.鼓勵社區參與學習。
學校自陳與自評(學校填寫)
1-1 運用校定必(選)修課程(全民國防教育之友善校園週),推廣「整齊、清潔、簡單、樸素、美觀、大方、溫馨、環保、禮節」…等多元品德教育。
2-1 本校積極推動法治教育,並置重點於「霸凌防制」、「預防犯罪」、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」等相關工作,除運用全校朝會時間進行宣導外,亦邀請少年隊、警察局等單位入校、入班宣導。
2-2 111、112學年度均有邀請反毒團體、憲兵隊、少年隊推廣反毒工作,有助營造校園反毒氛圍。
3-1 成立班聯會,每年進行會長選舉。
3-2 班聯會幹部及成員依法參加各項會議,如:獎懲委員會、申訴委員會、霸凌會議、性別平等會議、校務會議...等,實現學生參與學校相關會議之規定。
4-1 志工服務執行情形如下:111學年度參加學生22人次。112學年度參加學生36人次。
4-2 社區融合環境清潔服務:111學年度參加學生229人次。112學年度參加學生219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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