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鑑項目:二、學務輔導
自評分數
評鑑指標
評鑑說明
(四)弱勢扶助
1.落實高風險家庭通報和輔導。2.落實中途離校學生預防、追蹤、轉銜與復學輔導。3.能考量學生特殊需求,提供適性輔導。4.爭取校內、外獎助資源。
學校自陳與自評(學校填寫)
1-1 透過國中轉介、個案晤談、導師轉介與當事人透漏,第一知悉者立即至關懷 E 起來通報。
1-2 初級輔導:導師與教官初步關心與了解學生狀況;二級輔導:輔導老師關心並評估學生狀況,結合校外資源;三級輔導:轉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、與合作心理師協助個案身心穩定與就學。
2-1 本校訂有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及復學輔導計畫,透過計畫進行中途離校學生輔導小組分工編組並確實執行。
2-2 期初、期末落實召開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會議,並依據會議結論執行。
2-3 預防:對有不明原因缺課或連續3日以上未到校的學生提出預警,透過導師、學生、家長與學校行政當面晤談,提供學生支持服務,幫助他們應對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,防止學生因學業或行爲問題而離校。
2-4 追蹤:建立學生資料庫及聯繫人資訊,每學期持續及時追蹤輔導學生,並線上詳載紀錄表。
2-5 轉銜:依據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之「適性轉學輔導機制」,提供轉銜名額給學生適性選擇社區內學校的機會。
2-6 復學輔導:透過每學期持續及時的追蹤輔導學生,持續提供協助和復學輔導。
3-1 每學期調查身障生特教服務需求、建立身障生概況表配合輔導機制,協助導師及任課教師了解該班身障生的狀況及學習情形,以提供適切的特教及專業團隊服務,讓每個學生都能得到最完善最好的服務與照顧。
3-2 提供心理、物理、聽能、職能、語言、社工等專業團隊服務。
3-3 支持陪伴:提供資源→高關懷課程、心理輔導諮商、職涯輔導。
3-4 建立友善環境–導師、特教、輔導老師利用班會時間針對與特殊生相處方式的學習進行宣導,讓特殊生能在友善環境下學習(學伴服務)。
3-5 調整課程–導師和特教老師討論,對於學習障礙學生進行課程調整,依需求開設特需或學習扶助課程。
3-6 調整作息–如特殊考場服務—延長考試時間
4-1 董事會與家長會支持,贊助清寒學生免費午餐,111學年度6人,112學年度7人。
4-2 積極申請各式獎助學金(例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、桃園國際機場防制區內高級中等學校參與式預算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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