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鑑項目:二、學務輔導
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
(四)弱勢扶助 1.落實高風險家庭通報和輔導。2.落實中途離校學生預防、追蹤、轉銜與復學輔導。3.能考量學生特殊需求,提供適性輔導。4.爭取校內、外獎助資源。
學校自陳與自評(學校填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