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鑑項目:四、校務發展
自評分數 評鑑指標 評鑑說明
(一)校長領導 1.校長能促進各處室之協調與合作。2.校長辦學能符應教育政策及學校發展。3.校長具優秀的領導能力。4.校長能適切探詢與接納師生意見。(計分方式為100%,請填寫分數即可。)
學校自陳與自評(學校填寫)